今年以来,万源市人民法院“1+4+N”脉络促审判管理精细化,取得良好成效。
首先,确定一个目标,即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总目标,增强审判管理能力建设,构建精细化的审判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审管工作 “晴雨表”和“指南针”的作用,服务审判、服务决策、服务大局、服务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而后,明确四个重点,即审限精细化管理、均衡结案、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以及判后答疑。在审限管理方面,实行审限管理审批流程“关口前移”制度,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留痕,严格把关审限变更申请,对超过法定审理期限的案件,提请分管院领导审批,对因同一事由再次申请审限变更的,提级审批,审管办不定期对案件审限变更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隐性超审限和拖延办案现象。在均衡结案方面,树立和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建立均衡结案的能动管理机制,实现顺畅收案、均衡结案。在长期未结案管理上,制定“包案”清理机制,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动态督办台账,逐案拟定清理计划并将化解责任分解至院庭长,点对点督促办理。截止目前,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已全部化解。在判后答疑方面,严格落实省法院《判后答疑若干意见》,明确必须进行判后答疑的案件类型,引导义务人自动履行,推进判后答疑工作见成效。
最后,实施N个举措,明确责任主体,将层级管理和条线管理相结合,构建全院参与的审判管理大格局,实现从“单一部门监管”转向“全院联动监管”。制定权责清单,制定《万源市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利和责任清单(试行)》,明确院庭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合议庭法官权力清单,完善审判委员会等制度机制,科学界定权力边界。实质运行“四类案件”监管,定期分析评估“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落实情况。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分管领导约谈庭长、庭长约谈干警、督察室和审管办配合函询谈话等方式,及时查纠整改发现的问题,增强办案责任心和紧迫感。更要强化裁判尺度和标准的统一,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推进裁判尺度和标准的统一,规范自由裁量权,避免冲突性裁判。六是案件质量评查实质化,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激发案件质量评查走深走实。规范诉前调解案件管理,严格执行《关于民事诉前调解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大对“诉前调”案件运行中的静默监管力度,杜绝“变相拖延立案”。
(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