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宣汉法院对一名藏匿行踪四年,于近期被发现的被执行人赵某依法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司法权威。
2018年以来,赵某作为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因不愿意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付义务,一直藏匿行踪,躲避执行干警的依法执行。
今年4月,承办法官从申请执行人处得知赵某将于近期返乡,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协调两名法警赶赴其所在的南坪镇。得知赵某此次返乡系亲友病逝,执行法官秉承文明、善意执行理念,没有直接到赵某家中进行传唤,而是委托村民前往转告,并布控在居住地附近,以防其再次逃脱。
执行干警成功将赵某带回宣汉法院,接受进一步调查。调查发现,他长期在外务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但却拒绝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拒不到场接受法院询问,有部分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同时,他的生活消费记录与所陈述的收入能力明显不符,存在向人民法院虚假陈述财产的情况。鉴于此,为惩戒赵某多年来的拒执行为,宣汉法院研究决定依法对其拘留十五日,并对他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进行进一步核实调查。执行干警宣读拘留决定书后,赵某当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据介绍,宣汉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拓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曝光渠道和范围,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涉嫌拒执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同时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全力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周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