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的同志把这个事情处理好了,我一家人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要不是有你们帮忙,我这个案子不晓得好久才能结束哟。”声声感谢出自宣汉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困扰他们多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得以化解。
2016年3月,汤某某的女儿搭乘向某某儿子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因向某某儿子当时属于未成年人,法院判决向某某夫妇及儿子赔偿汤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先后两次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控,但均因其下落不明或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不得已而终本。申请执行人汤某某由于失去亲人且多年未收到赔偿款情绪激动,扬言要上访维权。
执行干警没有气馁,今年1月案件恢复执行后,再次仔细查阅卷宗材料,多次向案件当事人打电话沟通、倾听真实意见和诉求,并实地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在了解到向某某一家外出务工有部分积蓄后,执行法官立即对他们进行释法明理,讲清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严重后果,同时讲明汤某某失去独生女儿的悲痛,以及为案件奔走陷入生活困境。
在法理、情理的双重感化下,被执行人向某某一家最终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汤某某也愿意协商处理。向某某一家遂按照调解协议当场付清赔偿款项。此外,向某某的儿子唐某对自己的过失感到愧疚,主动认作汤某某的干儿子,以孝心回报汤某某。此案历经五年得以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连连对执行干警致谢,遂出现开头一幕。
(黄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