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始终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努力当好民营企业发展的护航员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检察为民办实事”是我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一环,更是加强政治建设、确保检察队伍忠诚纯洁可靠的重要举措,是坚守人民立场、顺应群众新期盼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治理能力,更好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使命的有利抓手。
该院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从严查处盗窃、抢夺、敲诈勒索民营企业财物等干扰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犯罪,重点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阻挠施工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从业人员提供平安稳定的从业环境。2020年检察长带头办理了省市两级扫黑办挂牌督办指定管辖的开江县贺学江等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托多个经济实体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违法推进承建工程项目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护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强化立案监督,着力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问题。如在审查起诉贺学江等26人涉黑案件时,发现房地产开发商唐铭、朱洪兵、李亚林三名股东参会商议或者同意强拆的证据严重不足,监督并同意公安机关撤回该三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增强了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在办理李远致“串通投标案”中,鉴于企业涉及数额不大,我院承办检察官充分利用说理论证,建议法院判为缓刑,更好的保护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
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要求,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打民营企业内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经开区天一航旗公司李远亮、张亚楠、方蓉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达州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殷志会职务侵占犯罪,依法对国电达州公司职员周仁友伪造公司印章罪进行追诉,用检察力量扫除民营企业内部“蛀虫”,助力辖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加强涉民营企业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落实案件督办、异地办理、公开审查等机制,发挥12309检察服务平台作用,加强远程视频接访的应用,打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体系,为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和权利救济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借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进行座谈,面对面征求如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和帮助企业化解法律风险的意见。落实“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走访调研四川省广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鑫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阳光洲际置业有限公司、达州市达川区宏伟环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法律讲座等,向民营企业及员工宣传法律知识,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同时帮助企业查找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翻越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
(刘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