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达州市宣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中平带领县委政法委分管领导、白马镇党政负责同志等人深入白马镇马鞍村,调查走访向某某等15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李某某、胡某某以及某专业合作社系列物权纠纷案件,为后期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经查,该案判决后,被告王某某、李某某、胡某某等并未停止对原告向某某等人土地的侵害,继续占用向某某等15户农民的土地发展鱼塘养殖,向某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该案案情复杂、矛盾突出、当事人较多、影响范围广,执行干警多次协调无果,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为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董中平院长亲自过问督办,会同县委政法委、白马镇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商讨处置方案后,前往白马镇进行现场办公。
董中平院长一行实地走访中,认真听取了当事人关于案涉土地的真实诉求,并详细询问村干部有关案涉鱼塘土地的产权问题,对案涉鱼塘修建前后的土地位置、界畔、面积变化等有了基本了解。同时,对双方当事人讲清说透民法典对物权纠纷的相关规定以及法院将依法执行生效判决的坚定态度,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本着发挥物权最大价值的原则协商妥善处理。董中平院长还要求当地党委政府多做协调化解工作,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龙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