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达州市渠县法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第八次集中学习研讨会。党组书记、院长董小飞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加学习研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勇同志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历史》等有关内容。
6名干警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交流研讨发言。
三汇法庭庭长刘羽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增强“四个自信”,不断筑牢信仰之基;必须坚持党对依法治国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筑牢为民宗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不断筑牢素质能力基础。
民一庭庭长王兰: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中国法治史上的里程碑,是马克思法治思想在中国的又一次伟大实践。要不断学深悟透,系统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为新时代建设贡献自身力量。要推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优越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机关纪委书记胡亮:在处理民商事案件时,要以一般的法理认识为基础,着重从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角度去理解法律的精神与精髓,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在处理刑事案件中,要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遵循司法规律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去发现案件的客观事实,充分保护人权。在处理执行案件中,要恰当地运用司法制裁权力,切实维护申请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实现强制执行和善意执行的有机统一。
执行局副局长易兴伟: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磅礴的实践伟力。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归根到底要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做实,把博大精深的思想观点转化为厉行法治的强大动力,把宏伟壮阔的蓝图构想转化为法治中国的生动实践,把科学系统的部署要求转化为鲜活可感的成效亮点。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刑庭副庭长朱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思想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人民法院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中坚力量,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审管办副主任杨雪:作为一名法院人,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将法治作为自己的精神信仰和毕生追求。充分认识宪法体现人民意志、保了人民民主权利,维了人民根本利益,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的权威,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同时必须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唯有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才明确行事做人的边界,才能在工作中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游刃有余地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
随后,董小飞结合《中共渠县纪委、渠县监察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深入分析了当前队伍教育整顿形势,告诫全体干警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