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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迁户难倒老百姓 法官出手化难题

来源:通川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1 09:16:48

“太感谢了!程法官,你帮了我大忙啊!”3月22日,刚拿到裁定书的李某,拉着法官程均永的手连连道谢。她为了女儿迁户籍的事奔波数月,在通川区法院半天时间就解决好。压在李某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

事情还要从2008年说起。当年,李某与前夫张某军未婚生育长女张某,两年后生下小女儿。两人常在外为生计奔波,直到2012年2月才回四川达州登记结婚。虽在一起多年,但因两人年龄差距十多岁,婚后生活算不上幸福。

2015年,李某向通川法院起诉,请求与张某军离婚。法院认为夫妻双方无大矛盾,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离婚。2017年,李某再次向通川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立案受理。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给付张某军经济帮助1.8万元。离婚后,大女儿由张某军抚养,小女儿由李某抚养。

“当时我和张某军常年在外打工,没时间回老家给小女儿上户口。这个小疏忽,后来却成了大麻烦。”李某说,直到她和张某军离婚,小女儿还没得户口。小女儿用的随父姓的小名,判决书上也采用的那个小名。“离婚了,我肯定要让女儿跟我姓。”考虑至此,离婚后,李某立马在达州为小女儿办理户籍登记,并改了姓氏。

李某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后,便将自己的户籍迁到成都市。后李某又欲将小女儿的户籍迁到成都,麻烦终于来了。

因为婚迁的程序需要,李某须向成都公安机关提供离婚的法院判决书。却因小女儿名字和判决书上记载不一致,公安机关不给办理。当李某向公安机关提供小女儿的户口簿时,问题又来了,大女儿的身份信息对不上。“好恼火哦!来回跑了好多次了,还是办不下来”。

让李某郁闷的是,大女儿的出生时间,在上户时因工作人员失误而错填。幸好离婚后,前夫办理户籍分割手续时,在公安机关申请予以更正。但这样一来,大女儿的身份信息,就与李某所持的老户口簿不符。一个小失误和小疏漏,给李某带来了大麻烦。如今,老户口簿信息不准确,小女儿始终迁移不了户口。李某成天一筹莫展,求助无门。

“你去法院求助嘛!”某天,派出所民警告诉李某,或许可以去法院出具相关证明。李某打了多次电话,终于找到当初为她办理离婚案的法官程均永。3月22日,李某来到了通川区人民法院,程均永接待了她。了解前因后果,程均永心中有了主意。他马上开具介绍信,去通川区公安分局碑庙派出所查询;核实大女儿最新户籍信息,核对李某小女儿户籍登记信息;程均永将原民事判决书上俩女儿的身份信息,裁定予以更正。

让李某纠结数月的身份信息问题,法官程均永用半天时间为她扫清障碍。李某笑逐颜开,“心病”终于解决。


责任编辑:李位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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