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达州市通川法院在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彭某某犯受贿罪案,警示干警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四驻点指导组有关领导、市委政法委、市级政法各部门、区委政法委、区级政法各部门、达州监狱等共300余人参与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彭某某在国有控股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设备、原材料、配件采购以及土建、维修、劳务等项目上为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帮助和关照,并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185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彭某某表示认罪、悔罪,并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持续近2个小时,清晰地反映了被告人违法犯罪的整个过程及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让在场旁听的干警们直观的感受到了触碰法律红线的严重后果。庭审结束后,干警们纷纷表示,本次庭审是一堂震撼人心的警示教育课,让其切身感受到党纪法规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是政治生命的“安全阀”,是防止蜕变的“防腐剂”,将以该案为鉴,以例为镜,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是通川法院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纵深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一环。将典型案例作为教育素材,组织“零距离”的职务犯罪庭审旁听,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通过直观了解被告人犯罪历程,教育引导全体政法干警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马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