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 申请人施某某将一面写着“执法清廉公正、护民神勇果敢”的锦旗送到大竹法院执行局,以此表达对大竹法院执行局尽心尽力办实事,快速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的感激之情。
被执行人简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大竹法院强制变卖住房,申请人施某某购得该房。大竹法院为被执行人简某保留了充足的租房费用后,被执行人简某一家却拒不腾退,并以各种理由软磨硬拖。2020年7月,大竹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腾退通知并张贴公告,限其9月份自行腾退,被执行人简某罔顾法律威严,拒不履行腾退房屋义务。该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腾退时间再次宽限至2021年1月。春节后,简某不仅未腾退,还想继续居住。执行法官研判认为,简某拒不腾退涉案房屋,涉嫌拒执犯罪。考虑到法院执行既要避免执行乏力,更要避免执行过度,既要彰显法律权威,更要体现司法温度,该院决定向被执行人简某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告知其不腾退上述房屋的行为涉嫌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告知其相应的法律后果。3月4日,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发出,被执行人简某当场表示5天内腾退。3月10日上午,被执行人简某主动将申请人施某某约到法院交出钥匙。
案件得到圆满执行,申请人施某某终于拿到了涉案房屋的钥匙,内心充满了感谢,坚持为该院执行局送上锦旗,为该院的执行工作“点赞”。
小编话说:
向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发出预告书,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有效化解纠纷,是大竹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该院一方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利的实现;另一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提出的“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要求,在引导端和疏导端用力,通过采取预防性法律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徐小琳 唐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