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在媒体记者的见证监督下,大竹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于诉前成功调解一起物业纠纷案件。
案件起因是某小区业主长时间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公司作为原告,将该业主起诉至大竹法院。法院认为这起案件符合争取诉前调解的条件,所以邀请专业调解员参与协调。调解员一方面跟物业公司沟通,希望他们能合理听取业主建议,改善服务,同时适当减免滞纳金;另一方面也告知业主相应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促成其履行缴费义务。通过诉前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涉案业主自动履行缴费义务,涉案物业公司进行服务改进、减免滞纳金并撤回起诉。一起矛盾纠纷就这样高效地化解在了诉讼程序之前。
诉前调解程序发生在诉讼程序之前,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一站式多元解纷职能,并向前端延伸的一种形式,其实质是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诉前调解可以避免当事人进入诉讼过程,尽量为其节省时间、精力、费用等诉讼成本,同时也能促进社会和谐安定。
2020年大竹法院加大创新力度,运用重点突破、集中示范、部门联动、司法指导、现场勘验等多种调解方法和技巧,将化解矛盾纠纷的触角进一步伸向诉讼源头,加强前端化解,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邀请专业调解员,引导当事双方协商解决问题,成功在诉讼前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4件,收到了诉源治理的良好成效。
如果您也在生活或工作中遇到了类似的麻烦,先别着急撕破脸皮对簿公堂,不妨冷静坐下来,听听调解法官和专业调解员的建议。希望每位到法院寻求帮助的当事人,都能心平气和地从法院离开。
后记:业主以物业服务有瑕疵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是不可以的哦。在物业管理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业主可以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来开展沟通或者更换物业服务公司等。同时,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继兵 潘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