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人民法院临巴法庭受理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原告张某的丈夫陈某逝世后,在银行有定期存款10万元,但是没有密码,取不了钱,张某到公证处要求公证,但是三被告不予配合,遂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其丈夫的遗产。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通知被告陈某华,陈某琴,陈某瑞了解情况。被告陈某华觉得父母平时偏向陈某瑞,对其帮扶比较多,而父母对自己没有帮扶,成年后就将其分家、各自立户,所以不愿意配合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与原、被告进行充分沟通,找准母子积怨的症结,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加强理解和信任,最终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
法官物语:古人有云:“清官难断家务事”,在平时的审判中,家事案件多且杂,大到遗产继承、分家析产,小到财米油盐,法官从法律的角度很难达到各方利息的平衡,这时,就需要法官从法理、情理、社会伦理道德等多方面入手,分析矛盾出现的原因,化解各方当事人的心结,促成各方达成和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李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