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自2016年10月被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基层试点法院以来,秉承“专柔和”的总体思路,倾心注力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组建专业化的家事审判团队,创新“1234”工作模式,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成效显著。2017年至2020年,该院家事审判庭共审结家事纠纷案件1623件,年均结案率99%,年均调撤率62.37%。中央、省、市、区领导先后多次到家事法庭视察调研,家事法庭被表彰为全省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围绕一个定位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通川区法院在反复总结凝练的基础上提出了家事审判“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核心定位,并围绕这一定位,大力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全力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坚持两个原则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原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家事审判实践,贯穿调解、审理、救助等各个环节,积极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传统美德,有效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让家事审判成为助力基层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利器。
坚持“调解前置、亲情修复、倾斜保护”原则,牢牢把握调解这张王牌,让调解成为缓和家庭矛盾、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宝。组建家事案件调查、家事纠纷调解与心理疏导“三支队伍”,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诉后,始终致力于家庭关系维护、情感修复、矛盾调处。同时,在家事纠纷化解中注重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利益,尽力实现利益平衡。
优化三项配置建立专业的审判工作模式
建立专业审判机构。在确定家事审判改革试点的第一时间与通川区编办多次协调沟通,于2016年12月成立家事审判庭,构建起家事纠纷案件专业化审理机构。同月与区妇联联合挂牌成立反家庭暴力中心、反家庭暴力临时庇护所,全方位保护家事纠纷弱势群体,家事审判职能进一步延伸。
配备专业审判队伍。以法官员额制改革为契机,优化团队配置,抽调熟悉家事审判业务、社会阅历丰富和善于心理疏导的业务骨干,广泛吸纳社会力量,组建“4+4+1+1+X”家事审判核心团队,即4名法官、4名法官助理(书记员)、1名常驻人民调解员、1名心理辅导员、若干名家事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综合运用审判调解、心理辅导、家事调查等途径,合力化解家事纠纷,为细化落实家事审判规程铺路。
打造柔性审判环境。将家事审判法庭的人文环境打造作为改革的重要一环,悉心打造居家客厅式的家事法庭、圆桌式的调解室、温馨的妇女儿童庇护所。将原、被告桌牌替换为父母、子女、丈夫、妻子等称谓,精心布置法律援助工作站、心理疏导室,用暖色取代传统法庭庄重肃穆的深色,打造家风家训文化墙,努力营造温馨温暖、轻松舒适的氛围,有效缓解当事人对抗情绪,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用活四个机制构建家事审判工作新格局
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始终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极大减少诉讼案件总量。巧借外力壮大家事纠纷调解队伍,引入乡镇街道、社区、妇联等多方力量参与家事纠纷化解,聘任基层组织负责人、社区工作者、退休教师、法律工作者和人民陪审员等担任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构建网格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逐步形成“司法引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家事审判新格局。
建立离婚冷静期疏导机制,加强心理疏导。充分把握好离婚冷静期,以心理疏导为核心手段,以协商调和为主要方法,与四川文理学院开展院校合作,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有心理创伤的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在冷静期内深度思考,理性分析双方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为冲动型离婚踩刹车,为过错型离婚鸣警钟,为危机型婚姻开药方,帮助感情破裂婚姻和平分手。2017年以来,通川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已“撮和”260余对夫妻和好如初。
建立回访关怀机制,加强司法关怀。始终秉持依法判决不是审判活动的终结理念,建立起回访关怀机制,将线上回访与线下回访相结合,把服务延伸到判后。法官根据办理的具体个案,结合诉前、诉中掌握的特殊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关怀帮助,延伸家事审判社会功能,体现人文关怀,传递司法温度 。2017年以来,通川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已对40余组家庭进行回访,对100余名困难当事人进行政策宣讲。
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增强维权意识。开展家事案件巡回审判,对拒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等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案件,尽量采取到“家门口”开庭方法,办案普法两手抓,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把握“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法治课堂、普法宣传队等形式开展反家庭暴力、关爱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专项宣传。依托法治赶场日,对民法典中涉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内容进行重点宣传,真正让民法典走进百姓心里,融入百姓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