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法院成功调解了7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并于立案当日促成原、被告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涉款项合计近十万元。
2020年唐某铭等7名原告受被告李某雇请,到其承包的电梯安装工程从事劳务工作。工程完工后经结算,被告应支付7名原告劳务费共计十多万元,7名原告多次催收,被告除向每人支付几千元后,均以无钱支付为由未予结清,7名原告迫于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剩余劳务费。
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后,鉴于本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承办法官立即将这7起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马上通知被告到法院,组织全部涉案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从情理和法律角度分析该案,告知被告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经过办案法官协调沟通,最终各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承诺在本月内将7名农民工的劳务费全部付清。承办法官随即出具了调解书并当场发放给各位当事人,至此案件全部成功调解。
7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到最终结案,仅用了不到一个下午的时间,唐某铭等7名原告表示:“渠县法院的快速立案、高效调解,让我们见识了什么是司法为民,为法院的工作效率点赞。”
近年来,渠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创新举措,充分运用诉前调解、速裁、司法确认、和解等方式处理纠纷,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原则,为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庞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