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渠县人民法院贵福法庭利用“云上法庭”,成功远程视频调离一起离婚纠纷案,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经查明原告唐某某与被告李某于1995年年初经人介绍相识,同年7月17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发现性格并不合适,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吵,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便想和平离婚。由于李某远在福建务工,又因疫情防控形式,无法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唐某某决定向渠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人离婚。
案件承办人郑法官接手该案后,随即与李某联系,李某表示同意离婚,但目前在福建务工无法出庭。承办法官提出可以通过“云上法庭”的方式远程视频开庭,双方当事人都欣然接受。郑法官打开“云上法庭”,双方当事人进入“法庭”,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两人签下了调解协议,和平离婚。
近年来,渠县法院不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信息化技术水平,针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清晰,案情较为简单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运用“云上法庭”开庭,不仅能够避免特殊时期案件被迫延期,减少审判工作压力,更能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节约成本,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