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剑波,法警大队大队长袁志一行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对院机关及人民法庭的水电管网、车辆使用、消防设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认真查找了审判法庭、安检区域、羁押室、警用车辆、警用装备、及各主要办公场所的安全漏洞。同时对院机关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门禁系统、供电系统设施保障运行情况,对车库、监控室、档案室等重点区域进行了逐一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对室内大功率用电安全提出相关要求,防范节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同时向各部门、庭室负责人强调防火、防电、防水、防盗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增强危险防范意识,保持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加强档案管理工作,避免案卷遗失,下班期间要切断电源,注意防火,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假期办公场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