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临近,通川法院“司法大拜年”专项活动如火如荼进行着,给凛冽的寒冬增添了一丝温暖。自“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通川法院将已终本的涉民生执行案件纳入“回头看”检视范围,并恢复执行。今年1月,通川法院已发布两期执行悬赏公告,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2月3日,距悬赏执行发布仅3天,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被执行人刘某、贺某代理人与申请人杨某达成执行和解,刘某、贺某当场向杨某支付人民币115000元。在“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中,通川法院将该案第一时间列为专项执行的重点案件。执行法官向公安机关出具临控请求函,与公安机关协作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并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众多媒体也纷纷转发登载,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
2015年10月,杨某在开江县某煤矿上班,从事井下采煤、掘井等工作,次年被诊断为职业性煤工尘肺一期,经鉴定为7级伤残。该煤矿是刘某、贺某开设的普通合伙企业,该企业于2015年7月被注销,该企业未在杨某工作期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开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达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被告刘某、贺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杨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人民币138449.53元。
该案由通川法院立案执行后,采取轮候查封、冻结采矿权价退还款等方式,均无法变现,将该案终本。2020年6月,通川法院将刘某、贺某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2021“年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通川法院将该案纳入已终本结案的涉民生执行案件“回头看”检视范围,并恢复执行。1月30日,通川区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2月3日,被执行人刘某、贺某与申请人杨某达成执行和解,刘某、贺某当场向杨某支付人民币115000元。春节将至,该案的有效执行维护了受工伤的申请人杨某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安心过好年,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
在本案件中,悬赏执行再次彰显了其独特的执行魅力,逃避执行躲的过“初一”,身不过“十五”,只有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才是正道。再次劝诫各位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莫要撞了“南墙”回头迟!(马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