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法院关于“黑财清底”工作的部署,提高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率,大竹法院认真开展“黑财清底”终本案件回访工作,充分做到应追尽追、应执尽执。
2021年1月27日,被执行人肖某某的继父主动来到大竹法院,代其在监狱服刑的继女肖某某缴纳了5000元罚金。同日,大竹法院也将执行结案通知书向被执行人家属和被执行人服刑监狱进行了送达。肖某某系文某等人涉恶案件罚金执行案中的被执行人之一。之前,文某等涉恶案件罚金执行案因各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大竹法院依法裁定终结了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12月,大竹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谭驰和副局长张自力带队,提前联系各被执行人所在乡镇党委,对接社区书记和主任,共同参与罚金缴纳动员工作,拧成“黑财清底”工作合力。他们前往各被执行人所在社区了解他们的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对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亲属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讲明拒不缴纳罚金的利害关系,并邀村社干部一道做通思想工作。最终该案中部分被执行人亲属深受感召,主动代其亲属缴纳了罚金。(吴莉娜 潘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