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同志,我打个电话给我老婆,让她给我转钱过来行吗?”知道自己将被拘留,被执行人赵某主动请求与家人通话。2021年1月29日上午,宣汉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仅用时5天,成功强制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悉,申请人蒋某与被执行人赵某都在做海鲜生意,因赵某欠付蒋某货款问题,蒋某与赵某发生纠纷,在派出所的调解下达成调解,赵某向蒋某出具欠条一张。到还款时间后,赵某一直未付,蒋某将其诉至宣汉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赵某向蒋某偿还借款10447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及支付蒋某误工费400元。近日,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利用人民法院执行信息流程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赵某的银行、工商、车辆等进行了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后在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支两委的帮助下,执行干警成功与被执行人赵某取得联系并传唤赵某到宣汉法院履行义务。1月29日上午,赵某到宣汉法院后执行干警多次劝说其履行义务,赵某依然以家庭困难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对此执行干警依法对赵某作出拘留决定。在准备前往体检时,赵某突然要求联系其家属,将所拖欠的一万多货款全数交清,案件成功执结。
近年来,宣汉县法院以提高执行质率为基点,坚持善意执行与强制措施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春节临近之际,执行人员更是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权益。本案的成功执行,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又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