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达州市达川区“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救助中心” 正式揭牌并投入使用

来源:达川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谭梅 发布时间:2021-01-27 15:33:06

1月21日,达州市达川区检察院联合达川区公安分局、高新区公安分局、达川区卫健局建立的“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救助中心”正式揭牌并投入使用。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敏、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勇等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图片1.png

达川区“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救助中心”现位于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设功能区五个,分别包括健康室、关爱室、倾听室、心理驿站、数据交流室,能够一站式完成案件询问、医疗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亲职教育等工作。

达川区“一站式保护救助中心”投入使用后,将通过“检、警、医”高度协作,提高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公安机关受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后,检察机关的未检检察官将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侦查,规范询问程序、隐私保护、同步录音录像等细节,确保依法、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充分发挥司法保护职能,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及时、全面、个性化救助。在该中心打造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询问环境,安排心理咨询专家在场缓解被害人焦虑、恐惧情绪,采取符合未成年被害人年龄特征的用语进行询问等一系列特殊方式,确保被害人陈述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防止因办案造成“二次伤害”,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做到特事特办,针对遭受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达川区卫健局将协调达川区妇幼保健院、达川区人民医院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依法提取生物证据、检材等,为司法机关从严打击犯罪奠定基础。

达川区“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救助中心”的投入使用,是达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的一个新平台,相信在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相关单位会发挥好该中心职能职责,以主动出击、担当作为的工作姿态,携手推进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优质高效办理,护航达川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谭梅)                

责任编辑:白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