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2020年通川区首例涉疫情犯罪案:被告人向某在疫情期间利用被害人陈某急于买口罩的心理诈骗陈某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国,各地口罩供不应求,向某由此发现“商机”。向某曾经在柬埔寨某医院工作,其妻子亦是我市某医院的医生,经常和医药公司负责人陈某有业务往来。于是,向某“灵机一动”,把主意打到陈某身上,对其谎称自己可以从国外购买口罩,以此来骗取钱财。
“我当时想着平时和向某的妻子业务上接触得多,我也相信她,而且当时客户催得急……”3月,陈某与向某联系,商谈过后,向某以1元每个的价格将6万个口罩卖予陈某,并称支付全款后一周左右口罩就可以到货。约定好后,陈某分三次转账给向某6万元,然而约定时间已到,向某却并未如期交付口罩给陈某。
在陈某的催促之下,向某以口罩仍在运输中、口罩尚未过海关等理由“搪塞”陈某。在向某多次推脱之后,陈某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便多次找向某退还6万元货款,向某的妻子此时才知道丈夫利用自己和陈某的业务关系在诈骗陈某。
因向某将陈某所付货款全部用于家庭支出和个人使用,妻子也仅仅凑齐一万余元还陈某,剩余款项两人无力偿还,陈某便报了警。
近日,向某因犯诈骗罪,被通川区人民法院判处向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最终,向某的亲属代其还清全部款项,并取得了陈某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