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源市人民法院草坝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李某与张某于2012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后便开始同居生活,之后育有一子一女。2014年,双方自愿在万源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因性格不合、双方年龄相差过大,二人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婚后矛盾日渐增多。2016年,二人发生纠纷后便分居生活至今,期间无任何联系,婚姻已名存实亡。后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本案受理后,草坝法庭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在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并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调解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很大。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结合双方当事人诉求,提出了合适的调解方案。经沟通协调,当事人双方就离婚及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取得一致意见,成功达成调解协议。
当日,法庭依据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同时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送达,李某与张某的离婚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韩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