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大竹县司法局杨家司法所成立于1998年,位于大竹县杨家镇人民政府院内,距大竹县城13公里。司法所配有1名政法专编工作人员(副所长,主持工作)和2名司法辅助人员,为杨家镇辖区内4.2万余群众提供法治服务。杨家司法所坚持内外兼修,大力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目前各项建设工作已全部完成,司法所面貌焕然一新。
“枫桥式”人民调解治“急”。 坚持“以宣促调,以调代宣,调宣结合”的思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稳压器”作用。杨家司法所在长期的基层工作中,总结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战技巧——“调解十招”。一是摸清基本案情,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弄清当事人想法,找准症结;三是以诚取信,奠定基础;四是语言惋转,切忌树敌;五是耐心软磨,切忌急于求成;六是借力打力,切忌孤军奋战;七是刚柔并济,击溃心理防线;八是单独沟通,分析利弊;九是掌握火候,果断宰指;十是书面抠死,避免反悔;从而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2020年接受调解案件21件,调解成功21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其中成功调解8件农民工维权案件,维权金额高达110余万元,塑造了杨家司法所为农民工解难救急的人民调解品牌。
“枫桥式”普法治“本”。杨家司法所注重将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用实际生动的案例宣讲法治,同时又在调解过程中释明法理,最大程度让基层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为人民调解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不断增加社会和谐度。“七五”普法以来,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农民夜校”、“法治大讲堂”等形式定期开展宪法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进村开展普法讲师团活动12场次,内容涵盖宪法、家庭、婚姻、青少年保护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累计开展普法活动35次,演出法治文艺节目10余场,组织普法骑行分队进村累计循环播放普法音频1000余小时,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2018年,天宝村成功建设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枫桥式”矫正治“心”。心换心教育、阳光式监管、社会化帮教,杨家司法所“枫桥式”社区矫正一直在行动。大力开展“国旗下的忏悔”、“听道德模范课”、“听假释人员谈监狱生活”、“给孩子的信”、“一封家书”等“修心教育”主题工作,同时坚持“三谈心”工作法,即遇到挫折谈心、思想有疙瘩谈心、重点对象经常谈心,以情势感化社区矫正对象,真正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今年因疫情原因,仍集中教育20人次,谈话教育12人次,心理辅导2人次,组织社区服务20人次。
“枫桥式”法律服务治“根”。结合当地外出务工农民工较多的实际情况,杨家司法所按照“覆盖全域、功能完备、便捷高效、普惠百姓”的要求,全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同时法律顾问微信群实现村民全覆盖,线上线下齐服务。法律顾问定期到村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服务,在微信群实时为在线群众释疑解惑。将法律服务拓展到线上领域,通过普惠性、便民性的公共法律服务,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正在熔铸到群众的头脑之中。
“问诊、把脉、开药方”三步工作法,归根到底就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因地制宜,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用精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