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宣汉法院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举行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在家院领导及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加。
仪式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王艺主任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58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文件;5名院领导为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全体人民陪审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承诺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人民陪审员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中平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表示了欢迎与祝贺,并提出了“十字”希望和要求:
信仰。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政治忠诚的践行者,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捍卫者。本着对法律、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好审判职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率,为加快建设繁荣美丽新宣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好学。人民陪审员要研读法律法规,熟悉裁判规则,对法源、法理有所把握,要掌握一定的经济、生活、社会知识,勤于钻研、善于思考,把每次陪审经历当作提高自我的重要机会,尽快熟悉诉讼、庭审程序,结合本行业专业知识特点,不断提高审判技能,适应审判工作。
理性。人民陪审员切忌抱着“客随主便”“我是外行”等懈怠思想,人云亦云,盲从主审法官,导致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要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与法官相互信任、密切配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在审理、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发表意见,不偏不倚。
公正。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是司法的生命所在。审判案件既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也要结合维护国家安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公序良俗等要求,作出合乎“公道”“良心”的判断,彰显公平和正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廉洁。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要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关于人民陪审员的法律、规章、制度,坚定信念、心存正义、坚守清廉,积极抵御各种妨害司法公正的不良诱惑和干扰,自觉维护良好司法形象,牢树法律威严和司法权威。
仪式前,人民陪审员参观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审判法庭等办公办案区域,了解了诉讼服务、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岑绚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