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万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刚、张某惠、蔡某利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等罪一案。
万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左右,被告人蔡某利相继网罗无业人员罗某辉、蒋某等人在万源市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恶名渐成,借此帮人收债牟取非法利益。2012年开始,被告人张某惠、陈某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高利贷,形成非法牟利放贷团伙。2014年7月,蔡某利团伙的讨债手段得到张某惠、陈某刚认可,陈某刚、张某惠放贷团伙的放贷实力亦被蔡某利看重,为牟取以“高利贷”为核心的非法利益,陈某刚、张某惠、蔡某利三人达成共识,共同从事高利贷业务,分工明确,不断吸纳新成员,将部分非法利益用于豢养组织成员、维护组织稳定,逐步形成以蔡某利、张某惠、陈某刚三人为组织者、领导者,层级分明、成员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形成以来,在万源城区以日息、周息、月息两分至一角的利息发放高利贷221人338次,借贷资金累计达1200余万元。蔡某利、陈某刚伙同他人在万源城区开设赌场并向赌客发放高利贷,赌资共计200余万元。该组织惯用贴纸条、跟随、纠缠、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高利贷,实施系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破坏了万源城区的经济秩序、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开庭前,万源法院严谨细致安排部署了安保、防疫等各项工作,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诉讼权益。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及被告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活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正严明。该案将择期宣判。
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企事业代表及被告人亲属等120余人旁听庭审。(徐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