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汉法院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成功调解原告王某某诉被告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是我院利用该平台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起案件。
2019年7月,王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给工友刘某某借款2000元,刘某某承诺于当年10月1日前还清并书写一份欠条。借款到期后,王某某多次催收,但刘某某一直拖延不还,且在今年6月份无故将王某某微信拉黑,并更换了手机号码。由于王某某与其仅因务工相识,没有其他联系方式,无奈起诉至我院。
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刘某某系河南省襄城县人,由于没有任何联系方式和具体地址,若按照传统处理方式委托当地法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耗时长、诉累重,难以收到较好效果。为高效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经多方研判后,承办人员改变思路,借助人民法院统一送达平台中的“运营商数据查询”功能,查询到刘某某新实名登记的两个手机号码,随即与其取得联系。在工作人员的教育下,刘某某承认下欠王某某借款属实,但其现在杭州市务工,无法出庭应诉。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该案进行了音、视频在线调解,刘某某承诺将及时偿还欠款,该案得以调解成功。
为进一步推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开发建设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聚力帮助全国各级法院解决在送达工作中“找人难、送达难、回执难、成本高”等难题,提高工作效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汇集了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和全社会的纠纷化解资源,通过灵活组织开展调解,使当事人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化解矛盾纠纷。两大平台打破传统单一的诉讼模式,与现代信息技术接轨,实现了真正的“智慧诉讼服务”。今年以来,我院借助两大平台,已成功查询当事人历史涉案、身份、运营商、邮政等信息数据70余次,完成网上送达、发出诉讼通知、提供咨询服务50余次,有效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切实提高了司法为民服务水平。(向建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