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达州宣汉法院双河法庭深入大成镇惠民街,在该镇政府会议室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镇、村社干部和群众300余人参与旁听。
经庭审查明,年近八旬的原告罗某玉育有5个子女。2013年经村委会调解,达成每个子女每月给付老人200元生活费的协议。但长子罗某安认为老人对田地、房屋等财产分割不公,在情感、家庭关照等方面有失偏颇,不愿意赡养老人,并未实质性履行协议。罗某玉遂于今年7月将5个子女起诉至我院。考虑到老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双河法庭决定通过巡回审理方式把法庭“搬”到老人家门口,方便其参加诉讼。
庭审中,合议庭首先对各子女进行引导教育,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人应尽义务,任何原因均不能成为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子女对此均表示认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最后当庭判决5个子女自2020年8月起每人每月给付原告罗某玉赡养费300元,其产生的医疗费凭据由5子女平均分担。同时被告罗某安需要补齐从2013年至今未履行的赡养费两万余元。判决结果赢得旁听人员的一致鼓掌认可。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趁热打铁,向旁听干部、老年群众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具体案例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受到群众的一致赞誉。
此次巡回庭审和普法宣传,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陈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