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灯者邹碧华说:“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人民中,融入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
王法官退休了,在法官这个岗位上她一干就是35年,长期伏案,忙于解纷息诉的她,比起同龄人似乎多了几条皱纹,少了几缕青丝,多了几分祥和,少了几许柔美,她把最宝贵的年华都献给了钟爱一生的事业。她退休了,可她身后还有无数个她们,前赴后继地为人民司法。守着公平正义是渠县法院女法官们坚定的使命和责任。
作为一名女法官,为赢取了群众的信任,她们用超负荷工作来完成这繁重的审判任务,她们积极探索以多元化、替代性的诉讼和解和非诉和解互动机制,形成多途径化解民事纠纷的模式,促进和维和社会的和谐。在业务繁忙的情况下,入户调解,下社区,通过讲法律讲情理,让矛盾在群众家中化解。在审理涉及家庭及妇女权益的婚姻家庭类案件时,利用性别优势加强与特殊群体的沟通,认真倾听她们的心声,了解她们的心理,在开庭审理前,充分利用庭前调解程序,加强对双方当事人法律知识的宣传。在案件审理中,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严格适用法律,保护弱者权利。在案件审理后注重回访与跟踪,确保案件执行到位,化身妇女依法维权的“娘家人”。
作为一名女法官,她们想方设法为经济能力较差的维权诉讼妇女减轻诉累。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依法做到快审快结。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让一些暂时家庭困难的妇女缓交诉讼费,对于无经济来源和生活能力的孤残及老年妇女实行免交诉讼费,为她们降低诉讼成本,提供诉讼便利。
作为一名女法官,她们立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为老百姓讲解妇女维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扩大受教育面。同时结合审判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案释法,广泛开展妇女维权宣传工作。通过送法下乡、上街法律咨询、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法治进夜校等形式,积极倡导男女平等、文明互敬的良好氛围,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的良好社会风气,鼓励广大妇女反对家庭暴力,及时收集保存受侵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定期下社区、下乡下村,开展法官夜校活动,落实普法工作,以具体案例对群众进行生动的法制教育,对社区发出司法建议有效的推进社会管理有法有序。在普法时,重视妇女维权、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力求让法律常驻人心,让人人学会理性维权。
渠县法院的女法官们,她们身穿黑色法袍却像花一样的耀眼,高洁得如同盛开的雪莲,在高悬的国徽下,她们乘风破浪,在庄严的法庭上,她们披荆斩棘,她们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努力克服工作和家庭的双重困难,秉承“铁肩担道义、热血铸法魂”的精神,出色的完成了党和人民交付的各项任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黄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