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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恶扬善|通川一“村霸”落网,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来源: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作者:陈曦 发布时间:2020-07-30 15:21:21

近年来,新农村风貌升级,村风民风更加纯朴,国家也提出乡村振兴计划,同时也实施了非常多的惠民政策,目的都是为了让村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还是会有一些人从中“捣乱”,他们的行为不仅阻碍了新农村发展,也损害了村民的利益,最常见的就是村霸了。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政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李某政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被告人李某政系达州市通川区安云乡水洞村村民,长期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村里的村民对其敢怒不敢言。本院在受理本案后,邀请了水洞村村委代表参与庭审。

经审理查明,2017以来,被告人李某政在达州市通川区安云乡水洞村,多次以树木、土地是自己的为由,随意砍伐9名同组村民的树木,强占5名同组村民的土地;多次以找猫狗、电被闸、水被断、鱼被偷为借口,于深夜或凌晨持篾刀、木棒,到3名同组村民王某某、陈某某、黄某某(均系老年人)的家门口或院坝内进行辱骂、恐吓。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政随意殴打他人,多次持凶器辱骂、恐吓他人,多次强占他人的土地、砍伐他人树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决后,水洞村村民听闻此讯,纷纷奔走相告,拍手叫好。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陈曦)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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