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七旬老人在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万源市人民法院官渡法庭,意欲将自己的两位邻居刘某某、杨某某告上法庭,以解决门前排水沟所引起的邻里纠纷。经了解,老人于十余年前购买了他人房屋搬迁至此,该房屋上紧邻刘某某房屋,下紧挨杨某某房屋,三户共用门前一条排水沟,十余年来邻里关系虽偶有纠纷,但总体上相安无事。去年7月雨季,因雨势较大,雨量较多,排水沟排水不畅,杨某某门前的雨水无法及时排出,致使大量雨水回流进入老人家里,导致老人家里的各类电器被浸泡,损失严重。老人认为自家进水主要因排水沟排水不畅引起,而排水沟排水不畅与刘某某、杨某某有重要关系,刘某某一直未修建化粪池,其家中粪便等排泄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沟,是导致排水沟堵塞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杨某某则将自家排水管直接放入排水沟,占用了排水沟的部分空间,导致排水沟排水量下降,因此要求两家赔偿自家损失。刘某某、杨某某虽承认存在老人诉称的上述行为,但老人家里进水最主要原因是其房屋地势低于国道路面,在修建国道时,工人意欲维修排水沟,但老人加以阻拦不予准许,同时老人家的化粪池也在排水沟下,其化粪池离排水沟表面不到3寸,雨势稍大,雨水自然进屋,因此不同意赔偿老人的损失。老人无奈,只好找到所在村社,村社联系官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三方调解,三方均同意维修排水沟,但均不愿意出资,调解未果。前些日子,老人见雨季即将来临,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只好将此纠纷作一纸书信寄到本市信访局。信访局积极引导老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以司法援助方式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官渡法庭接待老人后,认为此案属于邻里矛盾,如果采取诉讼手段,不但影响邻里关系,而且判决后难以执行,无法从根源上解决老人的难题。因此,官渡法庭积极联系官渡司法所、官渡社区及官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展开联合调解工作。次日下午,官渡法庭联合官渡司法所、官渡社区以及官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老人、刘某某、杨某某在司法所调解室开展联合调解,整个调解过程以“化解矛盾,维护邻里关系”为目标,认真聆听各方当事人的意见诉求,从邻里关系交往到法律责任分担,四方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老人与刘某某、杨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刘某某于5日内动工修建化粪池并维修自家门前段的排水沟,保证该段排水沟通畅,老人与杨某某各出资1000元,社区出资2000元,对老人家门前至杨某某门前段排水沟进行重新设计改造,以解决排水沟堵塞的问题,该事项由杨某某负责,并在10日内完工。经了解,现各方已经动工,至此老人的心病得到彻底解决,邻里关系也较之前更为和睦,该纠纷的解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直以来,官渡法庭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殊案件特殊处理,以方便、快捷的工作模式,提前介入个别案件的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将继续加强与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利用“二所一庭”联合工作优势,加大调解力度,以更好的为群众服务,为人民司法。(邓淇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