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申请人执行人罗某将一面印有“依法为民做主,执行替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执行干警在疫情期间仍然坚守办案,加大执行力度的行为表示感谢。
申请人罗某与被执行人段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渠县法院立案执行后,即时通知了被执行人段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即:立即支付申请人赔偿款6万余元。但被执行人段某态度蛮横,拒不履行,在收到执行法官短信推送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也置之不理,也未按照法官要求到法院接受执行询问,躲避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公安机关的疫情大数据查找到了被执行人段某的下落,将其拘传至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后果,段某即在当日支付1万元,并在2020年6月15日将余款全部支付给了申请人罗某,案件得以圆满执行完毕。(蒋为民、袁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