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源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集资诈骗案时,成功追漏犯罪事实5起,追漏犯罪金额33万余元。
2019年2月18日,万源市公安局以唐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发现,自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期间,唐某某利用邮政代办员的身份,虚构自己有存款任务和朋友开有矿山、可以将资金用于投资矿山和新华保险分红,主动联系了陈某某、赵某某等10名被害人,要求到其处存款;并以向被害人出具“存款凭条”和“借条”的方式吸纳资金共计87万元,后唐某某将这些资金陆续用于赌博及个人消费。而公安机关仅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唐某某以已经作废的邮政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凭单骗取陈某某等7名被害人50万元”的犯罪事实。发现这种情况后,我院案件承办人通过走访、询问被害人,进一步调查了解案件事实,并与侦查人员多次交换意见,引导其补充相关证据。2019年5月6日,万源市检察院依法以唐某某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83.88万元,向万源市法院提起公诉。
万源市法院依法判决唐某某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谭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