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9日,随着法槌敲响,被告相同的3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在渠县人民法院如期审理。
今年5月18日,渠县法院土溪法庭陆续受理了3起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该案件是涉及农民工工资的群体民生事件。收到上述案件后,土溪法庭法官李庆国即安排书记员向被告人赵某某送达传票,定于2020年6月19日开庭审理。
为确保案件审理安全有序高效进行,承办法官坚持诉调并行,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3名原告及被告进行沟通,提前摸查案件情况,并对被告尚欠原告的工资分别进行核算,安抚原告的不满情绪,引导被告主动承担责任,耐心细致全方位开展工作,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这3起系列案,从性质上来看,属于事实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证据比较充分,案情相对简单且类似,适于调解。经过前期与被告、原告数次的联系后,双方均同意庭前调解。承办法官将原告提供的证据通过微信传至被告,并告知其准备好自己的全部资料,等候法院通知到现场开庭。
庭审前,法官还通过电话了解当事人的健康状况,嘱咐当事人出门需正确佩戴口罩,随身携带身份证及案件相关材料。
庭审过程中,法官从选出一起案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争议焦点进行调解,通过向双方宣讲法律知识,解决该起系列案的法律适用,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症结,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要求被告及时处理劳务工资。最终在双方达成和解后,向原被告出示类案调解结果,并告知均统一按照该调解协议达成和解。
“听说打官司既费时间又耗精力,原以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决的事情,没想到说解决就一下子给解决了,法院的审判模式效率确实高,我们现在终于可以把心放下啦!”农民工大哥在拿到调解书后兴奋地表示!
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是民生领域重点保障的案件类型,疫情之下,渠县法院高效妥善处理此次系列纠纷,既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为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钟长江 杨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