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万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达州市首例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
万源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钟某某于2020年1月22日从西安乘坐高铁前往湖北省鄂州市,1月24日返回万源市。时值春节期间,被告人钟某某在万源市辖区内频繁走亲访友,并多次参加聚餐。2月2日,被告人钟某某到万源市中心医院检查时被认定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随后被送至万源市白沙二医院隔离观察,同月4日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被告人钟某某明知自己从湖北省回来而不向社区或相关部门登记报备,并四处走亲访友,在被确诊和收治隔离期间,隐瞒自己在2020年1月28日至2月2日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共造成106人被采取医学隔离,其中4人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钟某某的隐瞒行为导致相关部门不能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引发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利用多媒体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下一步,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公开宣判。
为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同时为防止人员聚集引发疫情风险,一方面,万源法院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视频会议室远程观摩庭审;另一方面,通过微信公众号提前向公众发布庭审直播预告,让群众足不出户也可旁听庭审,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
据统计,当天共有10万余人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四川法院庭审直播网观看该案庭审直播,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宣传效果。(徐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