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万源法院首份“要素式”判决书出炉

来源:万源法院 作者:王瑞宁 发布时间:2020-06-04 16:56:25

近日,万源法院金融巡回法庭审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该院的第一份“要素式”判决书。

2013年4月,被告张某、周某因购置住房需要,与工商银行万源支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按揭贷款29.2万元,按月等额偿还本息,张某、周某以其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工商银行万源支行按时发放贷款,但被告自2015年3月起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形。原告于2019年12月通过律师函向被告宣布了贷款提前到期。该案受理后,鉴于原、被告对案件事实无争议,为简化并明晰判决书内容、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审判效率,该院在裁判文书制作上进行简化,采用要素式填写方式制作了判决书。

近年来,为应对案多人少的压力,适应司法改革需求,万源法院积极探索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模式,针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特别是案件事实清楚的金融类案件,实施以要素式庭审和要素式裁判文书为核心的审判方式改革。在开庭前向原告发出要素表,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时一并送达要素表。庭审时通过审查当事人填写的要素表,对双方无争议事实结合相关证据直接确认,对争议事实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和辩论,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的限制。判决书围绕要素展开,不再罗列证据和质证意见,只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认定和说理,大大简化判决书的篇幅,兼顾效率与效果。通过要素式审判,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王瑞宁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