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8日,达州全市法院统一开展“通达之剑 司法大拜年”专项执行活动暨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本次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达州中院,全市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渠县法院分会场共集结干警53人,警车5台,邀请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群众代表,2家新闻媒体,县政法各单位共同参加。
案例一:搜出8000元后拘留
申请人岳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24年1月立案执行以来,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陈某某家中找人未果。因陈某某长期在外务工,下落不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线上线下多方查控未发现陈某某可供执行财产,在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人岳某某七级伤残需要治疗,生活开支仅由岳某某父亲在外务工承担,无其他经济收入,生活困难。我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人岳某某给予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金50000元。
案件虽然终本,但执行干警依然关注该案件。临近春节,抓住返乡过年时机。
2025年1月8日上午,执行法官赶赴被执行人陈某某家中,找到了返乡过年的陈某某,在其身上搜出8000元现金(已当场支付给申请人)。
由于陈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对其依法拘留十五日。
案例二:执行到位暖人心
申请人宁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熊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5年1月8日清晨6点钟,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熊某某在其住所地渠县渠南乡家中,随即与执行法官联系,执行法官果断出击,在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成功拘传回渠县法院,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熊某某当场履行案款3725元。至此,案件圆满履行完毕。
本次行动集中力量通过拘传、拘留等执行措施,多措并举,在春节前尽最大努力执结一批案件,集中兑现一批案款,进一步提升涉民生小额案件执行的效率效果。
(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