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李某某刑满释放,在监狱狱警的陪同下来到贵福司法所报到,因担心无法办理身份证,故而向司法所寻求帮助。
经了解,李某某1975年出生在渠县贵福镇团结村,5岁时父母早故,后随叔父李某愚一直在大竹县生活,直至2019年因盗窃被判入狱。从出生到入狱这40多年时间里,李某某从未在任何地方办理过户口,至今未婚。如今,希望能将户口落在出生地,办好身份证后外出务工。
贵福司法所了解情况后,向贵福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作了汇报,随后和当地公安派出所衔接,启动了“两所”联动机制。因李某某在贵福镇只生活了5年,熟悉他的人已不多,且从未办理过身份信息,无法找到相关的原始资料,落户手续无法立时办妥。由于刚出狱,无经济来源,司法所和派出所又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到了临时救助金,并为其安排了临时居住点。在乡镇、村社的大力支持下,派出所和司法所经过联动协作,最终合法合规地为李某某办理了落户手续,解决了他“无户”的难题。
此次对李某某户口问题的协调解决,不但解决了刑释人员的实际困难,也进一步展现了“两所”联动的优势,让“两所”真正做到了互联互通、相互协作,共同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曾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