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宣汉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针对县级移交的个案诉求开展整治化解,取得良好成效。
2019年底,诉求反映人崔某某通过网上征集渠道向宣汉县整治办反映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不到位问题。宣汉县法院签收该诉求后,高度重视,因地制宜制定了详细的整治实施方案,力求整治到位,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该案自申请执行立案以来,宣汉县法院通过网上总对总、点对点对被执行人蒋某某、廖某银行存款和车辆、有价证券、工商注册登记等进行查询,发现两人均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承办法官并不气馁,多方走访查询得知蒋某某为某单位工作人员,遂依法通过强制措施扣划蒋某某每月应得收入,以此倒逼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由于与其相关的执行案件数量较多,涉案金额较大,短时间内无法一次性给付完成。
为妥善整治该诉求,宣汉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罗宣及承办法官亲自联系接待崔某某,再次向其告知本案执行情况及无法一次性执行到位原因。同时表示,宣汉县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举措,致力化解执行难题,依法保障每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诉求反映人崔某某表示理解,愿意积极配合查找两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待被执行人蒋某某、廖某有执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并对宣汉县法院整治工作表示满意。(牟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