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汉县法院与重庆市大足区法院通过联动执行,成功将被执行人莫某川非法占有的车辆异地扣押并交付申请执行人,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重庆市大足区法院在执行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时,查明被执行人莫某川将涉案车辆藏匿在宣汉县普光镇某锂业有限公司仓库。10月21日下午,该院执行法官、法警及申请执行人沈某芳奔赴该公司,控制了涉案车辆以及被执行人莫某川。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莫某川情绪激动,阻拦执行,大足法院执行局遂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并同时联系宣汉县法院执行局协助执行。
宣汉县法院接到协执任务后,该局执行局局长康丕均立即派遣执行局2名派驻法警,并协调辖区普光法庭周子洋法官带队,迅速抵达执行现场。在周法官以及普光辖区派出所民警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再阻拦执行,大足法院执行局成功将车辆交付申请执行人。
据悉,此次行动是川渝两地法院执行联动协作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两地法院将进一步深化合作、凝聚合力,不断巩固提升执行工作成效,为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周洋帆 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