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谢谢你帮我解决了养老难题,儿子们都愿意给予我们老两口生活费,我们感到很欣慰。”
原告邓某某感激地对大竹县人民法院石桥铺人民法庭法官说道。一起赡养“骨头案”化解在八月的烈日下,暑气升腾,承办法官的心里却犹如清风徐来,心旷神怡。
年近八十的原告邓某某与妻子居住在观音法庭辖区的大山深处,几十年来“靠山吃山”辛苦养育两个儿子。随着四季轮回,老两口年事渐高,身体每况愈下,两个儿子对照顾父母难以达成统一意见。于是,腿脚不便的邓某某便找到了法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听取老人的诉求,先后与其两个儿子取得联系,话家常,阐法理,了解到两兄弟赡养父母的想法及意见建议,找准问题症结之所在。为减少原告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到原告家中开展巡回审判,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庭审当天,法庭干警们头顶烈日赶往邓某家中。搬桌椅、拉横幅......很快,一个简易的庭审现场便布置完毕了。干警们来不及擦拭额头的汗水,便投入到庭审中去。庭审中,老人一度哽咽,诉说自己其实并不想与子女们对簿公堂,实在是年纪大了,失去了劳动能力,需要儿子们出一把力。承办法官一边主持着庭审,一边宽慰老人,并通过电话与老人的长子取得联系。大山深处信号时断时续,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让原告理解被告在外奔波谋生的不易,也让被告知晓原告年迈体衰、需要照顾的客观现实。经过一轮又一轮地调解,原被告双方的心理坚冰逐渐融化。两名被告均表示愿意赡养老人,并就赡养事宜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