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收到了,案件过了14年,我们都放弃了,没想到法院还一直在帮我们催收,非常感谢。”近日,家住湖南省的谭婆婆在电话中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致谢,感谢法官帮助其追回长达14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
2010年12月18日,谭婆婆的儿子谢某登搭乘王某文驾驶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其当场死亡。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处王某文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34037元,王某文先行支付了15000元的丧葬费,仍有19034元的赔偿金未支付。
2012年,该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因王某文服刑,执行法官多次查找其名下财产无果而陷入僵局,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谭婆婆由于文化水平有限,且到宣汉县法院路途遥远,十几年从未过问案件,对剩余赔偿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
当事人选择放弃,但法院却从未放弃。执行查控系统上线后,宣汉县法院多次利用查控系统查询王某文财产。王某文刑满出狱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敦促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起初,王某文认为自己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不应再进行民事赔偿。通过执行法官反复从情、理、法多角度做王某文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王某文最终表示待经济条件好转后会第一时间给付赔偿金。近日,王某文主动向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案款。
据介绍,近年来,宣汉县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理念,以“头拱地”的决心和“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谢云磊 程建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