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达州市大竹县检察院深学笃行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持续为建设美丽宜居竹乡贡献检察力量。
2024年6月,公益诉讼部门在“益心为公”平台接到线索发现某街道存在垃圾堆积问题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走访,发现该处垃圾堆放点未密闭和及时清运,不仅污染环境,更影响群众日常生活。调查核实后,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整治垃圾堆放问题,修复市容卫生环境。目前,已整改到位。
2022年5月,牵头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会签《关于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9月,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关心社会公益的各界代表参加,进一步凝聚各方监督工作合力。
近年来,先后督促铜钵河河流沿岸新建3.7千米污水主管网、4.5千米污水支管网,新建处理规模1000m³/天的污水处理厂,县域养殖企业规范排放养殖废物废水,恢复损毁林地、耕地164亩,缴纳生态资源修复金13余万元,整改医疗废水排放不达标医院16家,整治违法排放废气企业7家,整治扬尘污染建设工地9个,清理垃圾200余吨,设置县域848棵挂牌保护的古树名木“一树一策”养护台账。
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源头治理,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等方面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落实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坐实恢复性司法,采取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督促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强化法治宣传,结合检察办案开展释法说理,通过组织观摩庭审、公开听证、开展增殖放流公益活动等方式,提升公众参与度,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据介绍,大竹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持续凝聚合力,以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谋划和推进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工作,为建设美好竹乡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