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您们辛苦了”,7月15日一早,四川厦工机械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孟某某来到开江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廉洁秉公 情系民众”锦旗送到执行局工作人员手中,对其案件圆满解决表示感谢。
原告四川厦工机械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许某明、许某威、龙某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四川厦工机械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交付工程机械后,许某明、许某威、龙某英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四川厦工机械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遂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许某明、许某威、龙某英按期支付下欠货款17.6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许某明、许某威、龙某英仍未支付货款及利息,四川厦工机械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许某明、许某威、龙某英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三人一直不配合执行。为推进案件执行进程,执行干警多次向三人释法明理、协调处理。后经多方查找,执行干警发现许某明在经营一家瓷砖厂,将该厂承包给别人经营,随即到该厂进行现场调查,发现确实存在承包给他人经营的情况,并电话通知许某明到场说明情况,后经许世明的委托代理人与四川厦工机械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协商,双方确认下欠款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还款期限,并当场支付5万元,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面锦旗,一声感谢,是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最好肯定。企业的长足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开江县人民法院将始终把服务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胡继锋 汪鑫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