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女儿:“我平时都在照顾妈妈,过年过节都有给她买吃的,我都快70岁了,老伴也走了,我这么困难,我不得出一分钱……”
二儿子:“我给妈妈拿过钱,老大不得拿给妈妈用。我是上门女婿,岳父岳母也要我赡养,我一个月收入才3000多,最多只能出300块赡养费,老大好意思告我们,妈妈替他照顾了娃儿,帮忙修建了房子,是我都不得告……”
大儿子:“老二哪里拿过钱,妈妈在我这里住了很多年,做人要凭良心,老人给他们养,我每个月出赡养费500元……”
这是渠县法院一起赡养案的巡回审理现场,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驱车行经蜿蜒曲折的山路,耗费1小时终于抵达。看到坐在轮椅上的老人,法官蹲下身子倾听老人诉求,老人向法官表示她其实也不想告子女,还是想一家人和和睦睦的。
在场的几个子女舌剑唇枪,坐在一旁轮椅上的老人家含泪说道“我是祸害!”。这几个字像尖刀,深深刺痛在场的每一个人的心,法官也瞬间动容,但他迅速调整好自己的情绪,走上前温和地安慰老人,舒缓老人情绪,并厉声训诫在场的子女。
老人得多无助才能说出这句话呀!年近九旬的老人,有四个子女,其中,大女儿近70岁,大儿子和二女儿都年过六旬,小儿子也是70后。老人下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没有社保,只有一点农保和高龄补贴,无法维持生活,若没有儿女赡养,必将老无所依。因为某些传统旧观念,以及兄弟姐妹之间沟通不畅,所以就老人的赡养问题引发了纠纷。
为了解决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居,法官从法、理、情对在场子女苦口婆心地劝说着,并引用《增广贤文》“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情”教导子女,经过2个小时的沟通,在场子女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赡养老人,未到场的二女儿通过电话也表示愿意赡养老人,四个子女之间达成协议:由大女儿照顾老人,其余三人支付赡养费。
老人当场申请撤诉,攥着法官的手,感动地说:“硬是好法院,好法官!”。旁听村民一致拍手叫好。至此,这起赡养纠纷圆满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