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里是通川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喂,你好,我是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我发现了被执行人张某某的行踪,请你们尽快来处理……”
日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来自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的线索举报,称被执行人张某某将于次日清晨于渠县站乘坐火车前往重庆。通川法院接到举报后,立即安排部署,于次日早前往渠县火车站,并与铁路派出所取得联系,对进站人员进行逐一排查,顺利排查出被执行人张某某,并将其拘传到院。
该案系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张某某与王某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至2016年,张某某多次向王某借款并出具借条,共计122.5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某某经多次催收均未偿还,后王某某诉至法院,通川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张某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122.5万元及资金利息。
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仍不履行,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张某某逃避执行,长期下落不明,经调查后也未发现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该案一直未能执行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3月31日,通川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张某某拘传到院后,在执行法官调解沟通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张某某当场履行了部分案款,剩余案款承诺两年内履行完毕,该案得以妥善化解。
据介绍,此次法院和公安执行联动,成功寻获被执行人,为执行过程中“找人难”打开了突破口,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下一步,通川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大联动执行力度,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坚决以高压态势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