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达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永国走进区委党校,就《以“如我在诉”的状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题为达川区乡科级干部培训班40余名学员进行专题授课。
课上,周永国以如何看待诉?如何理解如我在诉?如何化解矛盾纠纷?三个问题为思路,围绕建国初期、文革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不同历史阶段法治史的发展进程,以达川法院不同时期真实案例为佐证,详细介绍了不同时期诉的表现形式;他将公正、和合、无讼分别定义为“如我在诉”理念的初级、中级、高级形态,从冯兵、冯梦龙等思想学说,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经据典,深刻阐释了“如我在诉”核心价值追求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文化中的族群烙印和发展规律。
周永国认为,做好调解工作是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和新时代枫桥式经验最简单直接的手段。而基层党政部门重视以调解方式化解基层纠纷,则有利于涵养良好社会风气,营造宜商营商环境。
周永国强调,调解是组织当事双方对各自权利的让度,在让度中要遵循不违背法律、不违背事实、不违背意愿、不违背情理、不违背中立、不违背时效的“六个不违背”原则。
最后,周永国用18个具体案例向学员介绍了抓住关键、释法析理、各得其所等调解纠纷“降龙十八招”,为参训学员带来了一堂干货满满、重点突出的理论与实操并重的实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