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达川区检察院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走访摸排17个乡镇辖区30多个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及农产品生产企业等,发现均不同程度存在农业生产记录不完善,农产品销售前未进行产品质量检测等问题,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达川区检察院赓即向多个未依法充分履行农产品监督管理职责的乡镇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并限期整改回复。其中,两个乡镇未按时回复,该院根据《达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及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现场问询监督。监督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明确了检察建议的制发程序和要求,以及被建议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并强调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应当根据建议内容及时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检察院书面反馈采纳落实情况。两个乡镇当场表态立即整改,并于问询监督后2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至该检察院。
据介绍,近三年来,达川区检察院共发出检察建议302份,被建议单位回复率100%,采纳率高达99.3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向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检察建议制发情况,对未按时限、按规定整改落实的相关单位,及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问询监督,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落实。
(杨娟 何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