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党建引领,围绕“123”工作思路,促进全面发展,2020年获得县级以上集体表彰16个、个人奖励43人次,领导肯定性批示12次。
紧跟一面旗帜
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党组领导党建工作、总支、支部具体抓党建的工作格局,自2019年起将党建述职专题化,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党小组会议等形式,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开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撰写党建评论文章30余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开展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专项整顿活动,查摆各层级问题105个,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三是落实党建意识形态责任制,开展涉意识形态领域“垃圾”清理,清理书籍30余册、文化标识标语10余条,把《学习强国》作为所有干警每天必学的学习平台,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做到两个融合
一是与审判业务融合。坚决杜绝党建审务“两张皮”,坚持党建统领地位,将党员骨干放在关键审判岗位,把党建与审判有效融合,在屏山经济开发区、中都镇新河社区建立“党建+审务”服务站,在屏山镇建立2个“无讼村(社区)”示范点,加强与基层党组织联络,法官定期到服务站巡回审理案件,指导人民调解等,突出以党建引领,开展司法服务,实现党建与审判有效衔接。二是与中心工作融合。组织党员30人到社区、乡镇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党员积极捐款4200元,涌现出屏山“最美防疫青年”陈绍远、积极服务企业发展的党员刘建等先进典型;法院党组对接龙华镇碳石村支部,共同研讨乡村发展,为该村提供建设资金6万元;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屏山镇北城社区入户宣传疫情、创文、普法等,屏山通过了省级文明城市验收。
寻求三个效果
一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工作,认真办理县委关心、关注事项,围绕县委“115”总体谋划,做好典型案件审理执行,妥善处理县内重大影响的破产案件、生态环境案件,执行一批移民安置房尾款清理案件,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强化监督,严格落实“四类案件”监管、“三非”登记报告和“三个规定”、类案检索制度等,认真开展“三评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确保裁判公正。三是认真开展法律“十二进”活动,加强对民法典、禁毒、未成年人保护等宣传,在级以上媒体发表各种宣传稿件1400余条、抖音短视频1300多条,增强法治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丁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