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刻昭示了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深刻认识到权力从何而来、为谁而用。政府的一切权利来自人民、源自法授,必须用之于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容为公之失,不赦为私之罪。国家公职人员要自觉增强人民公仆意识,坚决防止权力商品化,始终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提供了制度保障。反腐虽取得压倒性胜利,反腐形势却依然严峻。透过各种违纪违法案件表象,我们不难看出权力过于集中、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导致了个别公权行使不规范。这些反面的案例告诫我们:为确保公权为民,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迫在眉睫。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调查、处置职能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要与时俱进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体制机制,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全覆盖、有效性监督作为强化制约监督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广大干部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思想认识,并在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让公权为民理念深入人心、强化制约监督之路行稳致远。(眉山市东坡区人社局 李佳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