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大田人民法庭立案审理了广东某水利水电工程公司、西南某建设集团、四川某园林建设工程公司诉华西某工程公司、攀枝花某环保能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三案,争讼标的额达1700余万元。案件承办法官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及时进行诉讼保全、认真细致的释法明理、耐心负责的组织调解,二被告与三原告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并在法庭出具民事调解书的次日,即将案涉工程款1000余万元履行到位,双方当事人都对法庭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并携手向法庭送上了一面锦旗,以示对法庭公正、为民、高效、尽职尽责方面的赞许。
仁和区法院大田法庭坚持党建引领,创设“五心调解法”,即热心调解工作,诚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公心对待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细心做到案结事了工作模式,自去年以来,已成功调解纠纷102件,调解占比不断提高,有效实现多元解纷功效,将法庭打造成聚民力、解民忧、惠民生的红色枫桥阵地。
下一步,仁和区法院大田法庭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秉持公正、高效、为民、担当理念,切实发挥司法能动性,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