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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实施基层 党建“书记项目”工作的建议与思考

来源: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机关党委 作者: 罗晓玉 发布时间:2024-02-22 16:47:27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近年来,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建设融入党的各项事业、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以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契机,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扎实开展“以法护航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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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大起底”,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一是对标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突出抓好组织队伍规范情况全面起底。现全区共有规范化调解组织339个,专职调解员10人,调解人员信息规范数1749人,其中党员干部1252人。二是建强行专调解组织。为优化营商环境,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小微企业、物流园区,指导建立行业性调解组织2个,全面规范完善了消费、婚姻、医疗、知识产权等18个行专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充实专业性调解队伍。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全面起底人民调解制度情况,以编制《巴州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南》为指引,制发了《巴州区人民调解“六要六不”工作要求》《巴州区人民调解五项工作机制》《巴州区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调解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二)全面“大排查”,筑牢风险隐患“预警网”。一是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矛盾纠纷。紧盯重大时间节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针对性专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及时上报,实行一案一策,做好防范化解。二是做好延伸预警网络。统筹辖区“五老人员”、法律明白人、乡贤人员等中的党员力量参与排查调解,提高纠纷预警效果和化解能力。活动开展以来,党员巡回调解队共排查矛盾纠纷338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68件,其中共排查20余起涉及物业、合同等群体性重大矛盾纠纷,均已化解稳控。

(三)全面“大化解”,构建多元调解“堡垒墙”。一是多元联动,就地化解。通过“党支部统筹+群众点单”及时开展联动化解纠纷,做好社会稳控。党员巡回调解队累计共通过诉调对接、公调对接等方式成功调解涉企合同纠纷29件,多名未成年饮酒致人意外坠亡纠纷1件,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纠纷1件,涉及金额达510余万元。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分类化解。党员巡回调解队对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土地流转等重大疑难纠纷,施行分级管理,通过包案调解、专题研讨、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化解医患纠纷、景秀江南问题项目、凤凰国际城问题楼盘、置信物业公司群体性纠纷、半山逸城2期因山体垮塌引发的群体性重大疑难复杂纠纷8件。去年以来,司法所党员干警带头化解矛盾纠纷44件。巴州区司法局平梁司法所所长卢文平同志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回风司法所被命名为第四批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二、推进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统筹协调力度不够,未能有效形成齐抓共管态势。去年年初印发《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以法护航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但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全面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力度还不够,个别党支部仍然存在重视程度不一、落实程度不够均衡的现象。

(二)专项督导力度不够,未能较好落实决策部署。对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的督促检查不够到位,硬性约束不够,缺少中间环节的跟踪、督导及检验,影响工作质效,不能真实掌握和了解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的工作成果。

(三)特色工作亮点不够,作用发挥还不明显。实施的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工作虽然按部就班推动相关项目的落实,但仅限于完成规定动作,在阶段性工作结束后虽进行了阶段性工作总结,在一些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宣传和报道,但推广力度还不够强,造成实效性不明显。

三、下一步推进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一)明晰责任落实,扎实抓好统筹谋划。积极发挥党组领导和机关党委统筹的职责功能,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机关党委具体组织协调,各党支部密切配合的良性机制。各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的党建业务融合工作,各党支部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亲自抓,把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具体要求落实到各党支部,把压力传导到各党支部,责任落实到全体党员,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举措,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必须把监督指导作为关键点,运用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强化刚性思维,落实融合责任。完善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评指标管理维护,加大对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工作考核力度灵活地运用督查方式方法,采取督查与调研结合、与综合协调结合,与提质增效结合,把平时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评定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工作实效性。及时总结开展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的新举措、新经验,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利用好报刊、网站、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工作亮点和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增加活动的知晓度,把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工作成果惠及更多的群众,更好增加党建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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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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